法律是治国最重要的工具,法治是国家治理制度和能力的重要支撑。全面推进法治,是解决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期稳定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进程辉煌。从无法无天到合法,我们放弃了人治,实行了法治。我们党团结起来,领导人民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法治已经成为时代的强音。人民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来越宽。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一天内通过了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内的七部法律。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法治为党的领导人和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宪法。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通则》。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丰富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督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投票通过《外商投资法》。 |